【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问题,要求修理,更换,赔偿损失,退货。

来源:天天在线曝光台 | 2025-03-05

天天在线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2月23日,消费者王**(手机尾号 0333,用户ID ****6126)反映其于2024年11月01日通过现场购买多门冰箱。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销售的产品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问题,要求修理,更换,赔偿损失,退货。

处理结果:双方自行和解

处理部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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