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启动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

天天房产
2024-06-03 10:13:56
18636
日前,江西南昌县举行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政策说明会,介绍《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天天房产6月3日讯,日前,江西南昌县举行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政策说明会,介绍《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二手房、在南昌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只要按规定条件、在规定时间进行“卖旧买新”即可享受南昌县出台的“以旧换新”相关优惠活动。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激活全县存量房及新建商品住房市场,支持群众“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南昌县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职能部门监督、市场主体让利”的原则,在政府政策补贴的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经纪机构联动让利,积极支持业主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以旧换新”,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实施方案,参与活动的购房人应为在江西省地域范围内出售二手房、并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购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即旧房出售人与新房购买人应为本人或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人享受政策支持需同时符合:出售的二手房需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属南昌县地域范围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楼盘,购买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网签及备案均需在上述时间段内)。

实施方案明确,购房人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选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楼盘,并完成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后,凭二手房交易证明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享受“消费补贴”“购房补贴”“利率优惠”“佣金返还”等四大优惠政策。纪机构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对应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二手住房销售佣金的50%进行返还。

目前,南昌已征集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21家、银行机构10家、经纪机构5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活动。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来自原作者,不代表天天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言攀_XN051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