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开展住房“以旧换新” 鼓励房企设置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

2024-08-01 09: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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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根据通知,对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参与“以旧换新”居民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0%给予补贴。参与居民选定新房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意向协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建议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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