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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财经讯,又见千万级罚单!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日前被罚款合计1085万元,处罚日期为7月3日。
该行主要涉及十四项违法违规事实:
1.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2.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3.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未按规定监测经营性物业贷款使用情况;
5.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
6.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置换他行按揭贷款;
7.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8.存贷挂钩;
9.个人贷款业务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0.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1.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12.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3.承兑保证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4.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的王宏被警告;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险总监的冯健荣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陈锦锋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5万元。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官网显示,该行初创于1987年,起源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2006年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该行共设有分行(管理部)15家,并发起设立了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9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9省(直辖市),已发展为一家营业网点260余家、员工7000余名、跻身全球银行500强、中国银行业100强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按照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来算,这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今年收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的第二张罚单。6月25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温州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罚款16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
1.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
2.为无实际生产经营异地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3.违规变相与无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4.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5.以月末发放月初收回方式虚增存贷款。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2023年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该行资产总额约3586亿元。2023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98.99亿元,同比增长17.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8亿元,同比增长6.6%。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宇物流有限公司并列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