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16条:首套房首付降至15% 取消贷款利率下限

天天房产
2024-07-03 1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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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州发布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天天房产7月3日讯,据徐州发布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徐房联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出降低首付比例、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优化主城区卖旧换新补贴流程、加大公积金支持卖旧换新力度等16条房地产“新政”。

(图源:徐州发布官微)

根据《通知》,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至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5%。同时,取消了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限制。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优化主城区卖旧换新补贴流程并提高公积金支持卖旧换新的力度。对于申请住房卖旧换新的购房人,若享受到政府购房补贴,可通过绿色服务专窗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贷款最高上限提升20%。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由15倍提高至25倍。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多措并举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凭购房合同入学。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发票在所在辖区就近入学,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

房票(购房卡)的使用单位由主城区扩大至市区范围(含铜山区、贾汪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被征收人凭房票享受安置房契税减免。被征收人购房新建商品住宅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被征收人子女可在房产所在地报名入学,接受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安置房、公租房和人才房

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房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自愿申报价格,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另外,《通知》还在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助力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营造向上向好的房地产行业网络环境作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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