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闻
天天在线汽车
天天在线文旅
天天财经116
天天在线App
天天房产11月19日讯,昨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分标准,以响应财政部、税务总局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此举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图源: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
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定,个人出售持有期超过两年(含)的住房将免征增值税;而对于持有期不足两年的住房出售,则需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外,北京将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情况,契税税率降至1%;若超过此面积限制,则适用1.5%的税率。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而言,如果房屋面积同样在140平方米以内,其契税也按照1%收取;超出部分则调整至2%。
以下为政策原文: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明确,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