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至60%

2025-10-31 0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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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知,调整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核定标准,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5%提高至60%。

10月31日,日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能力认定标准的通知。

调整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核定标准,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5%提高至60%。还款能力计算公式:还款能力=家庭月收入×60%-家庭月负债额-家庭月担保额。

本政策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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