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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康养7月28日讯,近日,深交所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维康药业”)因2022 年度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
(图片来源:深交所官网)
具体内容如下,2023 年 1 月 20 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 8,030 万至 10,020 万元;4 月 17 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区间修正为4,300 万至 5,300 万元;4 月 27 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4,444.43 万元。维康药业业绩预告披露的 2022 年度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维康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的规定。请维康药业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