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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收到了两张罚单,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分别是2022年11月21日和2023年6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均为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先看2022年的罚单,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被处罚款60万元。
2023年,该银行因: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40万元。
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行长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行长助理余大约,二人均被给予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于2009年3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19800万元。该银行由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35%、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2022年7月19日,该银行曾因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罚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