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三明分行被重罚310万元 涉向无真实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等“九宗罪”

天天财经
2024-06-07 1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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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业银行三明分行因以下九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10万元。

天天财经讯,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下称农行三明分行)被罚31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农行三明分行存在九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一、农行三明分行下辖梅列支行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让金。

二、个人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

三、流动资金贷款资金需求测算不审慎,向无真实需求的借款人授信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四、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被挪用,部分贷款违规用于支付票据保证金。

五、农行三明分行下辖清流支行发放无真实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六、发放存单质押类流动资金贷款未进行资金需求测算。

七、农行三明分行下辖三元支行违规发放借名个人经营性贷款。

八、固定资产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固贷支用方式违规,未实贷实付或化整为零规避受托支付。

九、农行三明分行下辖永安支行收取经营管理顾问服务费用存在质价不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农行三明分行合计被处以310万元罚款,对时任农行三明分行客户经理张伟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时任农行三明分行客户经理谢华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时任农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何逸斌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农行三明分行成立于2000年2月24日,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据其公开的2022的年度报告,当年参保人数为158人,较2016年参保的1269人少了1111人。

再看农业银行方面,6月6日晚,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王志恒担任农业银行行长,王志恒的任职自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此外,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决定提名王志恒为该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决议选举王志恒为该行副董事长,其副董事长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农业银行执行董事且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同日早些时候,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执行董事、行长王志恒因工作调整,于6月6日向该行董事会提交辞呈。

身为多年“银行宿将”的王志恒出生于1973年。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分行副行长,青海省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市分行行长。2021年8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23年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兼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农业银行实现净利润708亿元,同比下降1.77%;营业收入1861亿元,同比下降1.70%,其中利息净收入1445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90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为11.39%,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为0.69%。发行400亿元永续债和700亿元二级资本债,资本充足率为18.40%,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7%。央行MPA评估在可比同业中唯一连续两年保持A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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