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农商行因贷款问题再被罚140万元 此前“三查”不到位已领罚30万元

天天财经
2024-07-04 11: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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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140万元。

天天财经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永康农商行)被罚款140万元。

据了解,浙江永康农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1.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

2.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3.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4.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

同时,时任浙江永康农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程康浙,时任浙江永康农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童红茵被予以警告。

浙江永康农商行不是第一次因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而受到处罚,去年10月18日,该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发放借名贷款,同样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处罚30万元。

浙江永康农商行2010年10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9.11亿元,截至2021年末,该行总资产523.07亿元,净资产49.26亿,贷款规模312.48亿元,存款规模430.1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6%,拨备覆盖率为658.49%。

2022年12月7日,瑞丰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已通过协议受让股份、司法拍卖受让股份等方式共计受让浙江永康农商行部分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3628.31万股。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股份交割已完成,该行现为持股永康农商行5.16%的主要股东。

瑞丰银行是浙江农信系统首家上市的农商行,自2022年底开始先后投资了浙江永康农商行、苍南农商银行和诸暨农商银行,持股比例均达到或接近5%以上。截至2023年底,瑞丰银行已经成为浙江永康农商行和苍南农商银行的主要股东,分别持有6.96%和7.58%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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