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益生菌饮料“抗过敏”,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2 14: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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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曝光3起食品广告案例。

天天康养讯,8月1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曝光3起食品广告案例。

案例一: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有小程序销售腹和-MAXIR益生菌(唛色腹和固体饮料),发布“改善肠胃功能”“提高免疫力”“预防和治疗腹泻”“抗过敏”“预防和治疗过敏”等内容的广告,对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和保健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4月24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擎天数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有网络店铺销售普通食品“轻时·白番茄烟酰胺饮品”,发布“美白淡斑、提亮嫩弹、抑制黑色素”等虚假功效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5月9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美也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自有网络店铺销售“七色糙米大组合”,发布含有“富含膳食纤维”等内容的虚假广告。经核实,该商品100克固体中膳食纤维含量仅为4.2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规定的“100克固体中膳食纤维含量大于等于6克”的富含含量声称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5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荡荡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并防范普通食品功效化宣传,拒绝购买并及时举报宣称具有保健功效、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压片糖果、乳酸饮料等食品。

尤其是老年朋友要守牢手中的“钱袋子”,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查看产品标签标注的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不要轻信保健食品宣称的“根治”“专治”“特效”“包治百病”“灵丹妙药”等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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