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三宗罪”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90万元

天天财经
2024-06-06 1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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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伊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三项违法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罚款90万元。

天天财经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三项违法行为,被罚款90万元。

其违法行为具体有:固定资产贷款支付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长期滞留账户;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未尽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时任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业务部总经理布云达拉、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业务部总经理赵国龙这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1万元。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5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潘龙。2020年6月,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变更股金分红方案、未经核准募集新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伊犁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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